2025年,东丽区国资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国资国企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深度融合,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领导班子及监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利用中心组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民法典》、《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组织监管企业参加全市国资系统普法经验交流会,观看市国资委“以赛促学强根基 国资普法'竞'风采”宣传频,听取渤化集团、能源集团等介绍企业法治工作经验,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推动全体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全部人员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习任务。组织5名干部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荐2名人员参加东丽区2025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选派3名处科级干部参加政治理论资格考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知识学习质效。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依托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宪法、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党内法规等普法宣传内容,发动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利用办公楼走廊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宣传氛围。组织开展普法培训,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二是针对普法重点对象开展专题普法宣传。组织国有企业代表参加东丽区“民法典宣传月”暨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财信集团、城投集团、帝达经开公司等区级国有企业,通过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指出问题和不足,督促企业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对“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切实落实好“八五”普法后续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亲自部署、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依法履职用权进行常态化监督提醒,各科室负责人针对国企监督管理、资产资源盘活、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及时研究,依法依规推动问题解决,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2.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党委领导班子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将推进落实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报告和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要求落实国资委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履行公众参与及决策公布等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意见征集”“政策文件”栏目,及时完整、严格规范公开公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采购、财务预决算和印发相关制度等情况,2025年共依法公开16个事项。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履职能力
1.积极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与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邀请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国资国企重大决策行为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事项,严防严控各类法律风险。2025年外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合计60件,包括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2 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2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或合同、协议30件;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1件;其他法律事务15件。
2.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本单位起草并以区政府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提出清理意见。对本单位制定印发的1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处理。
3.开展专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财务重点问题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企业自查,区国资委重点抽查,所有企业均无账外资金,企业库存现金盘点账实相符,企业银行明细账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一致。部分企业存在的内控管理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进一步防范了资金风险,夯实了经济安全基础。
4.加强企业用工招聘管理。为区管干部选拔提供后备人选,细化国企人员提拔任用程序监管,制定《关于区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选拔任用(不含区管干部)工作规程》,畅通区管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晋升渠道,强化国企人员公开招聘程序监管,制定《关于区国资监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员工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组织国资监管企业报送招聘计划,国资委履行审核把关和审批程序。
5.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一是完成“智慧国资”系统市国资委产权登记工作。实现国有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与产权登记信息比对核验,并同步做好数据治理工作。二是规范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切实防止只投不管。按照《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国资监管企业参股情况进行调研督促企业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三是督促各企业履行出资人实缴义务。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加强新设企业注册资本和已成立企业未实缴到位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综合考虑资金、企业规模、业务开展等因素确定新设企业注册资本额度和存量企业的减资或实缴计划,确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四是完成2025年投资计划备案和2025年投资计划调整备案。根据《东丽区区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东丽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组织东丽区区管企业2025年投资计划备案和2025年投资计划调整备案,督促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做大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6.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新《公司法》和市国资委要求,制定东丽区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全区149家涉及监事会改革企业,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改革后企业由审计委员会或内审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二、存在问题
1.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内生保障能力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法律事务主要依赖外聘法律顾问处理,内部人员面对国资国企监管中涉及法律专业知识问题,无法进行专业分析研判和风险把控。
2.普法宣传与实际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实效性有待提高。本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线上推送法律知识、组织学法考试等,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提升空间。普法内容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宣传方式仍以单向灌输为主,干部职工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普法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落实普法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注重储备具有法学专业背景人才,加强对内部法律顾问的法律培训,通过与外部法律顾问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内部法律顾问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围绕国资监管核心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推动监管企业重点围绕《公司法》、国企改革、合规经营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开展学习培训。
东丽区国资委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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