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东丽基层委员会:
民建东丽基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完善东丽区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建议”,经会同区医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
目前我区非公立医疗机构中中医门诊部5家,中医诊所11家。继续执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中医诊所备案执业。按照《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建成以东丽区中医医院为龙头,东丽医院、妇幼中心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到2024年底,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立中医馆区,配备中医医师及诊疗设备,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医保规字【2021】7号)的相关规定,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有意向的医疗机构可向医保东丽分中心提出定点申请,医保分中心将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对于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按要求完成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医保分中心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东丽区医疗保障局将对上述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在天津市相关政策支持下推动建设消费型中医服务场所。
二、加大中医药科普宣传力度
区卫健委制定《东丽区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工作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动员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利用各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培训及宣传活动。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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