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关于天津市统计督查反馈
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东丽区高度重视天津市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东丽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东丽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目前已按计划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推进统计督查整改工作
1.强化政治责任。东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把抓好统计督查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抓好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高位推进、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丽区统计督查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等17个部门、单位和14个街道(园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切实加强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3.坚持以改促统。以天津市统计督查整改为契机,紧盯统计重点领域改革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把抓好统计督查意见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文件紧密结合,把抓好统计督查整改与做好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统计保障能力,确保统计督查意见整改措施精准落地、成果持续巩固,推动全区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传达学习不及时、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重要文件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深化,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二是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在区委党校举办统计法专题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文件要求及典型案例纳入2022年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2.针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要求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单位每年初向区统计局报送上一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并将领导干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3.针对“统计执法检查执行程序要求不严、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统计违纪违法处分处理相关规定及《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坚决严肃查处统计执法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4.针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街道(园区)统计人员职责任务,协调有关街道(园区)配齐配强统计力量,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抓实抓好街道(园区)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统计能力。
5.针对“执行统计制度不严格,个别统计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组织统计部门干部和街道(园区)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统计业务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坚守依法统计底线。运用通报、约谈等手段,促进提升统计人员综合素质,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确保数据质量。
6.针对“统计工作创新不够、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和情况进行预警预测。二是及时编辑印制《东丽统计年鉴》发送全区各部门、单位,并在东丽政务网公开,及时解答居民关于我区有关年度GDP核算问题,用心用情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统计服务。三是开展统计知识宣讲活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为东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统计保障。
(四)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
7.针对“统计法治宣传效果不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线上培训,采用便于记忆的顺口溜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二是持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加强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知晓率。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
8.针对“区《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缺少填报依据”问题整改情况: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要求延伸至街道(园区),街道(园区)按要求每季度向区统计局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台账,区统计局将全区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市统计局。
9.针对“统计法治建设仍需完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东丽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工作方案(2021—2025年)》,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全面纳入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强调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挂牌成立统计法治科。
(五)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10.针对“统计数据质量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区统计局严格执行企业入库退库制度,及时更新维护名录库。扎实做好2021年以来审核批准的“一套表”入库、退库法人单位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查工作。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压实数据管控责任,以新纳统企业为重点、存量单位为补充,采取集中核查、现场检查、网上核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区、街两级统计力量开展数据核查,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全流程的监控。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1.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推动各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再学习、再认识、再落实,通过各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
2.持续做好督查整改。将统计督查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3.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以统计督查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持续推动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源头数据治理工作,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确保统计力量稳定,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4.持续推动统计改革服务东丽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统计工作,推动东丽统计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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