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调查通知书
孙宇凡:
为调查了解天津新科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的行为,你作为该合作社设立登记的具体经办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请你自收到本《询问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调查。接到此文书后,不按期接受询问,视为不配合检查。
请携带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 杨柳、温文海
联系电话:022-24840987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