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截至11月30日,出动执法检查1602人次;检查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700家次;送鉴定侵权盗版图书70册,鉴定34册,收缴涉案出版物197种258775册、电脑主机7台,移交公安办理侵权盗版经营案件1起;回复8890转办件238起、办结率100%;约谈18家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39家次;立案17起,办结案件16起,罚款25200元,在办理案件1起,保障了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
一、工作举措和取得成效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崭新队伍形象
依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执法队伍,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支队党员干部执法水平,制订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明确执法人员要举止端庄,认真接听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态度端正等12项内容。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的通知》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要求,根据《信息归集手册》内各项规定,分别填写支队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等9个方面相应基础信息,填写文化执法案件15件,完成日常巡查笔录455家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三)严格执法结果公示,实行动态管理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区政府网站全面、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双随机”检查事项,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做到行政执法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事后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公示了支队的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双随机抽查事项,启动双随机联合检查和日常检查,截至目前双随机检查文化旅游57家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启动双随机执法检查3次,检查企业6家次,在区政府网站、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了14个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
(四)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法制审核力量
1、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
2、支队的执法记录和案卷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新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27种,投入3000余元印刷了新的执法文书。8月组织执法干部参加了文旅部组织的新的执法文书培训,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全、填写规范、归档完整,接受总队的评查。
3、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建起了存储设备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人身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程音像记录。
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按照组建方案职责的要求,明确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配备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3名,案件实行五级审核制度。
(五)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认真组织“4.15”“12.4”宪法宣传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和《东丽区普法责任清单(修订)》规定,切实履行普法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突出非传统安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特色鲜明的基层宣传活动。支队干部深入文化旅游企业宣传法律法规190余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60份,制作民法典宣传手册300本,宣传画册7000份,进一步增强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全体干部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网上举办的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参加国家安全知识答题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六)梳理“权责清单”,规范执法行为
依据东丽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津丽党建2020[4]号)和区委编办的通知要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从5月25至6月5日全面梳理“权责清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依照科室职能合理分组,防止出现职能交叉或空白,并按“梳理—审核—确认”的工作程序有序推进。二是梳理权责清单,推动依法行政。组织支队围绕“执法”的问题,对支队文化、旅游、体育的执法职责职权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每项权力设立的依据逐一进行审查,形成权力清单,在政府网站公示办结案件12起,进一步落实了三项制度。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长效机制。权责清单公布后,根据相关法律立、改、废、释的情况和职能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确定职权261项:其中文化出版版权等领域行政处罚181项、检查2项、强制1项,旅游领域行政处罚60项、检查2项,体育领域行政处罚14项、检查1项。
(七)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执法水平,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组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全体执法干部,6次参加文旅部组织新的执法文书、执法案件、执法档案管理和重大案件管理办法培训。贯彻《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规范执法和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开展“国庆节、中秋节”文化市场专项检查
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我区文化市场秩序的稳定,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在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任务,开展“两节”期间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一是突出执法检查。严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虚假身份证”上网等违法违规现象。严查演出场所营业性演出主体资质,审查演出内容。调取了欢乐谷10月1日至8日的节目单,进行全部审核,演出期间每天派人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严厉打击含有淫秽色情及低俗等禁止内容的演出活动,坚决取缔无证演出行为。二是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查看经营场所灭火器、应急灯配备及使用情况;安全疏散标志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设置明显标志;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10月2日下午与消防救援支队在欢乐谷进行了消防检查及消防演练,测试了防火栓,微型消防站等设施的使用情况,同时,对欢乐谷火灾应急人员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测,达到了应急要求。三是突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经营场所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情况的检查,巡查设备消毒、工作人员测温登记“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控制度落实。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
1、东丽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按照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的要求,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不够完善。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不够完善。
2、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以来,依法依规履行了行政执法职能,确保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担负工作任务的要求,亟需提升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3、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内容花样翻新,网络违法行为日趋严重,但执法技术落后给网络监管工作带来难度,网络执法水平、网络办案水平需要提高。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日常执法,确保安全稳定
以加强市场监管为中心任务,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检查,确保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安全有序。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两会期间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检查。开展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文化市场。开展“双打”专项行动,规范企业经营秩序(侵权和盗版)。开展无证照经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专项行动整治行动,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专项行动,营造健康稳定经营环境。开展营业性演出专项行动,确保演出场所健康发展等。
2、强化市场监管,营造健康氛围
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大力查处非法出版物及各类违规经营行为。每月及时上报“扫黄打非”工作成果。按时收缴非法出版物,查办涉及“扫黄打非”方面行政案件(含行政拘留)起,认真核查全国和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转送的举报线索。落实“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运用全国“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工作。全面开展“扫黄打非”清源、净网、固边、秋风、护苗正道等专项行动,检查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及非法宗教宣传品。
3、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素质
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硬的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师资培训,以案施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干部参加全国“扫黄打非”办举行的互联网出版物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培训。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开展支队交流研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国文化执法监督平台在线学习,天津市行政文化执法监督平台在线培训。
4、强化执法办案,提高办案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等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印刷、复制、出版物、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活动。对辖区内每个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至少检查2次以上,及时录入全国文化执法和天津市文化执法监督平台检查数据信息。办结文化市场行政案件数量达到文化执法部门编制数量的3倍;提升办案质量,查办的案件覆盖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电、非法卫星地面接收等领域;查办案件中仅给予“警告”处罚的行政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的50%以下。积极开展文化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妥善处置文化市场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安全无事故。日常巡查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等全部归集到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录入准确;查办案件主体适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在文化和旅游部案卷抽查或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中,上报的案卷不发生严重错误。认真落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12318 ,区8890转送各类举报,及时查处并回复,办结率达到100%。按照要求准确及时报送执法信息。
5、强化执法行为,展示良好形象
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例会制度、工作督办制度、日常管理考勤制度。依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制订和实施区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干部行为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活动,达到总队执法考核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建立支队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完整的案卷归档制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查办典型案件,按时上报典型案例2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宣传工作融入日常执法检查,在重点场所如学校、书店、网吧,加强宣传力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组织全区基层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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