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3:4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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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效果。现将我局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一)执法办案工作取得新成绩。

我局不断强化执法办案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我局共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228件,罚没款479.15万元。在疫情防控中查办的涉及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防控物资、涉疫虚假广告等类型案件,被市市场监管委评为典型案件并在主流媒体公示;查办的某餐厅市场混淆案件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暨‘百日行动’典型案件评审”中脱颖而出,获评“典型案件”;章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市场监管总局评为优秀案卷。

(二)落实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明确了职责,细化了分工,增加了执法力量,成为执法办案的主力军。积极构建高效的执法模式,形成执法支队查办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专业科室查办专业案件,市场监管所查办简单、简易案件,形成相互协调配合,运行高效的执法模式,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效能。

(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以维护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为工作目标,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执法活动,加强打传规直长效治理,开展“精神传销”排查,开展殡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保护天津老字号打击假冒侵权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

在执法工作中我局一直注重各项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保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及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准确无误。我局制定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各办案科、所、队严格按照执法依据、处罚程序。在开展行政处罚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违法事实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影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保证违法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在具体行定,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行政处罚标准随意性。严格实施《市场政处罚行为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共作出免罚案件49件,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行政检查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推进全面履职。

我局按照行政执法权责事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统筹协调最大限度提高执法资源的使用效率,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开展各类检查11039户次。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突出监管重点,提高检查效能。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双创”工作为主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好“脚力”,挨家挨户做好商户的开业情况和从业人员信息的摸底排查;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开展食品安全民心工程建设,落实东丽区2020年民心工程,开展系列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2020春季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强化药品零售、使用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开展非法收售药品清理打击、二类精神药品等专项检查。开展“放心药店”评定和药品、化妆品抽检,完成全年任务。对230家药品零售企业全覆盖检查,督促做好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开展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和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发现隐患31个,均完成整改。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燃煤锅炉管控治理,推动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管,加强对发热门诊、隔离点、观察点在用特种设备检查。

加强质量监管。开展获证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检查等消防工作。开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对5批次样品产品进行抽检。制定推进质量立区战略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开展2020年质量攻关活动,选送36个项目参加市2020年质量攻关活动申报。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防疫防护商品及重要商品价格检查,开展涉企收费、殡葬用品及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继续规范转供电行为,退还多收价款15.11万元。全面落实“活禽销售、活禽屠宰、野生动物交易”三个动态清零。加强网上野生动物销售排查治理,严格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加大对食品药品房地产等行业广告监督检查。加强对加油站、重点耗能企业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管,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和能效标识企业巡查。

三、行政许可情况

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服务“五减四办”改革。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企业开办通过网上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推行“一次性全告知”、“容缺受理承诺制”以及营业执照寄递服务,实现企业办事一次不用跑;各类市场主体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以及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可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高效便捷。今年以来,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185户,新发展企业5421户,办理承诺审批共16件。积极推行市场主体准入许可改革,推行“一照一码一章一票”联合审批改革工作。推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通过经营范围自主申报设立的市场主体13420户。

做好京津冀三地市场协调发展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市场监管协同发展的意见》,制定《东丽区市场监管局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设置两个京津冀服务窗口。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京津冀企业咨询窗口”,成立三人工作小组;在北京设置招商服务窗口,负责企业招商咨询工作。

今年我局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3698件。其中,市场主体登记注册28518件,食品类许可3932件,特种设备许可721件,药品医疗器械类许可521件,其他许可6件。

四、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0年我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4件。实施的强制措施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符合法定时限,使用法定执法文书,按要求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告知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对实施的强制措施的物品实施统一保管、集中处理的原则。制定专人管理,建立制度,设立物品管理台账,确保实施的强制措施的物品管理合法、合规、合程序。

五、“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成立“三项制度”领导小组。

(一)统筹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1、规范基础信息和行政执法流程事前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的事前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我局最终确定职责22项,行政职权419项。其中行政检查25项,行政处罚339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许可20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别14项。每份权责清单均有对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

2、规范事中公开。通过局官方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自由裁量基准信息文件3份。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网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信息210项。及时公示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执法决定事后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产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执法监督人员,法规科配置4名专职审核人员,其中2人具有法律执业资格,在基层所、队等执法部门配置42名法制员,负责本部门案卷审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制审核力量。

2、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案件审核工作。实行一般程序案件法制全面审核,坚持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全年开展两次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局法制员及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抽取的92卷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全局通报。开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3个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积压案件进行清理,历年的积压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列入清单的重大执法决定,法规科严格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上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三)完善全过程记录制度。

1、规范文字记录。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制作执法文书参考格式,明确执法案卷标准,制定对应的执法案卷行政许可评查规范,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推行文书电子化和网上登记注册。

2、推行音像记录。局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调解中心等执法部门设立办案室,配备录音录像设备。为执法人员配置音像记录设备对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鼓励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

3、承担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App的试点工作。我局作为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执法大数据产品的试点单位,通过该系统应用,能够按照总局2号令要求,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的数据记录、存储、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全面提升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系统应用工作从2020年8月份启动以来,已经开展了网络环境搭建、系统部署、初始数据录入、使用培训、实践应用等工作。目前正积极融合执法实践,完善系统在实际执法应用中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功能作用。

六、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

(一)在执法硬件设备配置上仍需强化。随着“三项制度”推行,对执法办案硬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执法网络建设还需近一步加强。执法数据的录入还存在多头录入、录入效率差等问题。执法人员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的比例还应增加。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数量庞大、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是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负责我局食品监管工作的食品安全监管科和各监管所均存在着执法力量和执法任务不匹配的情况,严重制约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我局职能逐步增加,执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办案人员不能及时跟上发展的新需求,新加入执法队伍中的人员,缺乏办案实践的积累;相对年纪较大的执法人员,对网络违法等新情况缺乏新的应对技能。

七、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主要领导参加的定期研究行政执法的分析例会制度,具体执法机构要建立周、月、季度定期研究行政执法的分析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的投入力度,保障一线执法经费。在人员、装备的软硬件方面确实保证。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做好组织推动。定期通报各部门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台账及各部门组织法治培训台帐,确保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完成40学时以上的学习。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工作。

(三)完善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取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检查等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响应平台预警,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定期开展数据归集、数据质量等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月进行通报;对各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事项达不到依法行政考核履职比例要求的进行督导,督促履职尽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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