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内容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现就2021年我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工作情况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2021年以来,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重要的行政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坚持局党组书记、局长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坚持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及时制定党组(扩大)会议纪要。
(三)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建立完善了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参与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律顾问法制审核。明确法制审核人员2名。依法依规制定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
(四)加大风险排查,规范地方金融稳定。依法制定了《东丽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聘请联合信用征信公司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单一客户的最大贷款余额及对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的最大贷款余额超出相关规定问题,依法督促整改。通过非现场监测和走访的形式开展安全监测,对风险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促进地方金融组织依法经营,合规经营。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一是组织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化解。针对市金融工作局推送涉及我区的天瑞宏康旅游有限公司、田立禾养老中心等6条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启动联合执法程序,通过现场检查、举报人核实、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形式,对线索进行调查,及时化解风险。二是全力推进重点案件涉案资产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了陈案积案处置工作,目前已结案10件,严厉打击了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重点推动“北方创业”“宋丽君案”处置进展,三是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深入欣园社区、新泰道社区、丽晟社区、东丽万达广场、东丽广场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非宣传,积极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条例》,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非工作参与感和满意度。推动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做好防非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深入詹滨西里等社区开展投资者教育讲座,提升社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
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行政处罚措施较为单薄。从国家、市有关政策来看,区级金融监管部门在行政进程过程中,发现地方金融机构存在问题,只能采取约谈、风险提示等措施。行政处罚措施较为单一,不能够有效对存在问题的公司起到警示作用。
(二)行政检查手段单一。针对地方金融机构区级金融监管机构行政检查手段仅限于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也只局限于核对公司的基础资料、财务资料、业务档案等,出现风险的公司往往是账外经营,如涉及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仅凭目前的检查手段很难查出。
(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尚不明确。虽然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有行政检查权力,也申领了执法证,但缺乏执法依据,处于有名无份地位,很多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强化领导审批负责制,配合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办理流程、咨询服务,指导市场主体完善相关前期资料,帮助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做好运营分析,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监管评级和监管记分工作,强化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风险排查,有效防控风险,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二)加强防范预警。在全区统一组织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推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本区域内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开展常态化、有针对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非法集资广告信息监测。积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活动土壤,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三)开展行政执法。推动建立由区金融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及各街、临空经济区、经开区共同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对群众举报、市举报平台反馈、排查发现、市级相关部门推送督办的线索,启动联合调查程序,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分类施策,平稳有序化解风险。
(四)强化严厉打击处置。坚持“打早打小”的原则,将处置工作关口前移,对各类非法集资案件果断处置,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置一起,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发挥其震慑犯罪、警示公众的作用。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科学统筹办案力量,突出追缴涉案资金,快速查明资金去向,积极查找线索证据,努力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依法将涉案财务完整列入判决,提升审判质量,做到“一锤定音、案结事了”;对一些社会危害大,比较典型的案例,要公开宣判,起到教育和威慑作用。对陈案积案逐一制定方案和化解措施,有序推动案件处置。对非法集资信访稳控重点案件,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尽快起诉、审判和结案。依法做好非法集资涉案财务执行清退工作,做到“法院依法执行,政府全力配合”,逐一研究分析案件执行处置存在的问题,破解信访核心问题,扫清执行处置障碍,建立重点案件包案责任制,制定案件执行处。
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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