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防办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07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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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防办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2年,东丽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一、工作概况

今年,我办累计实施行政执法68件,其中行政检查67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1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0件,行政处罚率1.5%。执法内容覆盖对人防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以及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检查等各个方面。

我办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天津市防空防灾警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防办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的规定》等相关制度法规,对在建和已建成人防工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其中东丽湖慕湖苑配建一、二项目在办理联合验收人防专项手续时发现,该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结建审批或人防建设意见,违反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以及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经查,建设单位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对人防政策理解不清,非人为故意漏报瞒报,且未对人防事业及经济财产造成损失。我办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建设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做人防普法宣传。

二、工作举措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制定奖惩办法,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行政督管,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对辖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职能权限、法律依据等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流程,明确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记录,细化执法环节,明确执法方式、记录内容、信息载体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检查中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落实人防建设意见情况,严格落实“应建必建”原则,保证整个建设过程始终处于监督之下,有效的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发生。

(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据《中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天津市防空防灾警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防办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的规定》等相关制度法规,对一般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积极推进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定期公示权责清单内容及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抓好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宗旨教育,把服务企业作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建设单位做好全方位服务。

1.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且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在我区工程建设项目中极为少见,不能单纯地用现有法律法规、文件政策来套用到本项目中,我办积极探索同类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经验,寻找政策创新方式方法。

2.我办为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主动对接服务,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帮扶力度,深入项目现场服务,我办于今年4月14日、6月22日、8月3日、8月18日四次与机场扩建指挥部现场对接建设方案,开展现场服务,耐心细致讲解人防相关政策规定,对项目单位方案设计进行跟踪服务,共同研究破解难题办法,让企业少跑路,不走弯路。

3.项目单位、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现场互动答疑,既了解了项目单位存在的困难难题又让项目单位了解了政策底线,为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提供了政策和技术支撑。比如在对接服务中我们发现项目单位存在增加配建人防工程会超出概算顾虑,为此,我们积极联系人防设计专业人员,及时将掌握的专业知识--“按规定建设人防工程所需资金比只建地下不建人防工程、缴纳易地建设费要节约的情况”告知建设单位,打消了项目单位的害怕超预算的顾虑。同时,为使项目方案设计更趋合理依规,我办对方案设计综合考虑了项目建设近远期结合、建设成本核算以及人防法律法规的合理运用等方面,方案的合理性与合规性更趋成熟。9月1日,我办会同建设单位主动向市办工程处汇报人防初设方案,市办对此方案给予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性不够强,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还有不足。

(二)执法监督平台各项信息录入、案件评查工作还不够及时。

(三)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

(一)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两个清单”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把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带头讲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二)加强依法公开工作。落实《天津市人防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天津市人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天津市人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完成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项信息录入、案件评查工作。按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年度执法工作报告。

(三)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培训2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确保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结合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防震减灾日、天津市防空袭警报试鸣活动等时间节点和人防“五进入”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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