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09: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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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现将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度措施,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议事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内部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等事项,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三是公示部门权责清单。理清部门职责事项、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和法律责任,完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四是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协同发力,构建综合监督新格局

是探索一体化监督体系。落实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将党内监督融入税收治理、征管改革中,层层分解落实监督责任,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是加强内控风险管理。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依托,严肃开展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减税降费专项督察、增值税发票管理专项督察、内部财务审计督察,梳理制定内控风险点,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制。针对内控督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分析风险、督促整改,以责任落实强化内控监督促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完善外部监督渠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区级政府部门行风测评、纳税人举报投诉、信访举报等多渠道为纳税人提供救济途径,倒逼行政服务效能再提升。

    (三)畅通渠道,完善争议纠纷化解方式

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成立区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明确矛盾争议受理、处理、反馈各个流程,实现推动涉税矛盾争议就地化解。二是完善复议、诉讼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对行政应诉案件执行负责人出庭等制度。三是推动司法良性互动。认真听取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意见建议,落实破产案件的协调处理机制,搭建行政与司法的沟通桥梁,探索多元化解决涉税争议。

二、执法工作开展具体情况

(一)依法开展税务行政处罚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税务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税务行政处罚,处罚过程中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并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听证的合法权利,畅通纳税人救济手段。二是规范适用裁量基准。依照《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严格执行处罚裁量基准,确保税务处罚有理有据、公平公正。三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落实税务总局发布的2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中的首违不罚事项,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引导并签订承诺书,宽容的法治环境助力企业成长。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构建常态化税收宣传机制。将纳税服务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多维度、多方面开展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综合利用办税服务厅、网络媒介、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等常态化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遵从度。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最新的税务行政许可清单事项做好实施管理,压缩行政许可事项至1项,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三是强化纳税信用管理。严格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对不同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加强结果应用拓展至“银税互动”等多领域,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纳税环境。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区局权责清单并做好公示,制定三项制度清单事项,明确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标准,并内嵌入系统流程,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自动提醒、智能归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二是探索推行说理式执法。规范出具税务执法文书,在作出执法决定时向纳税人摆事实、讲问题、听辩解,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高纳税人的信任感和遵从度。三是依法依规税收执法。严格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履行各项职权,对纳税人发票管理类、纳税申报类、税务登记类等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严格规范税收业务流程

一是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在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上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工作制度。二是依法履行执法程序。系统内嵌执法程序和风险事项提醒,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确保执法程序正当。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不断便捷纳税缴费服务

一是“非接触式”办税更安全。疫情期间,进一步提速网上办税,将电子税务局受理时间压缩至2小时以内,网上申报率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防疫举措,鼓励纳税人缴费人“远程办”“预约办”,成立“非接触式”办税专项工作组,对线下业务采取“一窗收件+全程帮办”模式,有效避免人员聚集。二是“品牌化”宣传更走心。以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抓手,组织举办税法宣传进军营、童心绘税等特色宣传活动,相关举措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级平台报道,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三是“智慧微厅”更便民。“自助办、随时办、就近办”为理念,推出由一个中枢主机和综合、申领、代开、扫描四个侧柜组成的“智慧微厅”,配备双目摄像头和语音识别器,可办理办税服务厅全部常见涉税业务。

回顾2022年,我局在执法、服务、监管上持续发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在税收执法规范性上仍有待提升、在税收普法宣传方式上还有待创新等。“知不足而后进,望山远而力行”,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依法治税理念、以数治税思维,着眼纳税人所需所盼,全员学法、深入普法、精确执法,不断强化税收法治建设,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实现依法治国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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