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圆满完成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汛期、采暖季等重要时段,二十大期间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录入行政执法检查和简易程序案件共55件,执法人员履职率100%,权责清单覆盖率100%。
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
一是规范事前公示,通过官网及时公式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执法人员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权责清单和相关执法程序。二是加强事中公示,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落实事后公示,检查结束后,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一是要求执法人员依法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目前我委拥有3部行政执法记录仪,3台录音电话,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硬件支持。三是认真落实记录要求,各执法科室详细记录每次执法过程和执法人员,保障每次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油气长输管道外部保护工作
(一)落实任务部署。研究落实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督促长输管道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响应市、区安委会、市发改委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向各相关单位传达市安委会关于通报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通知并抽查各相关单位响应落实情况。紧密配合我区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推进安全“五进”工作。
(二)加强安全监管。坚持定期开展检查,今年共对我区管道企业保护监督检查43次,认真填写长输管道保护监督检查记录并整理归档。督促管道企业制定完善本企业应急预案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三)特殊时间节点严查严控。在春节、国庆、中秋等重点节假日,深入长输管道企业一线,检查管道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现场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求,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规范信息上报,确保我区境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期间,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深入管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全力做好油气长输管道外部保护工作。
(四)加强普法宣传。我委就长输管道安防工作对相关管道企业进行了部署,组织长输管道企业向管道沿线居民进行管道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压实长输管道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所属管道高后果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管道巡检力量,提高巡检频次,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四、粮食储备执法工作
(一)完成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东丽区发改委联合区财政局、农发行东丽支行制定《东丽区2022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方式、要求、进度安排等,并且会同区财政局、农发行东丽支行和购销公司成立了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天津市津东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储存的市、区两级储备粮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23栋高大平房仓,确保储备粮存储安全。
(二)开展库存检查。经检查津东粮食储备公司各仓原粮检查数量与分仓保管账数量差率均在正负2%以内,成品粮差率均在正负0.5%以内。粮食库存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三)持续开展“亮剑”执法行动专项检查。每月按时将专项执法行动报表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年开展执法检查和定期巡查共9次,出动22人次。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围绕粮食数量、质量、政策执行等重点方面,有针对性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
五、市场价格监测检查工作
(一)制定价格监测执法检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年初明确检查大类为市场价格监测,检查事项为工农业监测商品价格及服务价格,检查对象为全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每年不少于1次。
(二)认真开展价格监测执法检查。全年开展执法检查3次,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抽取2个农副产品监测点,抽取1个机动车检测公司,开展价格监测执法检查,均未发现违法现象。
(三)做好结果公示。通过区政府网站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录入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平台管理规范,定期自查。重视基础性数据准确性和严格审核录入信息,提高执法信息质量,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高质量基础性保障,及时排除影响工作的不利因素。
做好重点领域执法,继续认真扎实地开展油气管道、粮食储备及市场价格监测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