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街道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5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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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立街道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制度落实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加强事前公开,依据法律法规变化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2022年新增3项行政处罚职权、1项行政检查职权,调整1项行政职责名称。规范事中公示,全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均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予以公开,方便群众监督。推动事后公开,全面及时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准确归集并公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同时使用信用东丽平台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程序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认真落实我区《关于深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按照我区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在办理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和可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案件时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除配有专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外,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遵循法定、公开、公正、行政合理性原则,综合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街道法制部门对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指导、培训和审核,确保对事实、性质、情节、社会违法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基本相同。今年共有3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最终的处罚额度。

(三)贯彻依法免罚和柔性执法原则。街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纠正违法行为,继续贯彻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对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中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完善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的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均及时录入是否“行刑衔接”信息。

二、重点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一)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多措并举开展沿街商户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暗访+监管”的形式,以“三件套”+核酸阴性结果查验落实情况为检查重点,对辖区内洗车店、超市、饭店、快递点等经营场所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检查,逐商户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并张贴东丽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公示牌。安排专职执法队伍,每日对万科魅力城周边,驯海路、新立花园、津塘二线、惠山道、登州南路、民族路等重点区域进行反复排查检查,督促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双码”查验、测温及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商户8500余处次。针对津塘公路四合庄桥头外来务工人员占路揽活问题,街道每日安排4名执法人员错峰上岗对守候在路边的务工人员进行疏导管控,督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时进行核酸检测。持续开展“七小”行业、歌舞娱乐及洗车点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举措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杜绝社会面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违建问题治理推动力。紧抓社区集中拆违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共计整治违章建设违章圈占问题286处,面积约6137平方米。其中拆除社区违章建设及圈占问题点位12处,面积约132平方米,拆除社区周边违章建设14间,面积约290平方米。清理社区及周边违章圈占绿地问题点位201处,面积约5140平方米。拆除幸福河两侧21处围挡点位,共计3100余延米,拆除砖混结构违建4间,面积约50平米。清理违规堆放集装箱共20个,占地面积约275平方米。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设8处,面积约55平方米。拆除村队周边违章建设6处,面积约195平方米。

(三)保障铁路沿线安全。积极应对大风和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排查消除铁路沿线轻飘物等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计整改问题点位12处,涉及房屋27间,加固面积6200平米,拆除房屋外檐200平米,清整塑料大棚6800余平米,清理各类轻飘物2车。

(四)全力以赴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紧盯施工工地渣土源头管控、运输撒漏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面落实各项禁燃禁放管理措施,大力开展宣传引导,提醒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政策和规定,强化道路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格查处违法占路经营烟花爆竹摊贩,共劝导和制止燃放烟花问题9起。持续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露天烧烤问题整治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教育露天烧烤行为120余起。

    (五)整治违法广告。坚持全面巡查、全面管控、防止复发工作要求,严查严控违法广告问题。多举措组织开展违法户外广告问题排查整治等治理行动,先后对先锋东路等重点区域刀牌广告、双重广告、破损广告、LED广告牌匾及布标条幅等问题进行治理。截至目前,拆除清理各类违规广告牌匾、刀牌182处,清理布标条幅110余条。

    (六)强化道路环境秩序管控工作。日常管控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针对影响道路通行的占路经营、里空外卖等问题重点发力,在做好日常管理常态长效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错峰上岗执勤机制,强化巩固新立新市镇周边、汇海南里周边及万科魅力城周边等重点区域早晚时段治理成效。截至目前,治理各类影响道路秩序问题8900余起,重点推进新立新市镇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提升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七)积极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劝导工作。全面加强春节、清明节及中元节期间市民群众祭祀活动管理,反复对新立陵园周边、新立新市镇及老村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管控,春节、清明节及中元节期间多次联合区民政局殡葬部门工作人员,针对新立菜市场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治理突击检查行动,确保群众祭扫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全力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截至目前,教育劝阻不文明祭祀行为42起,治理占道经营祭祀用品行为6起。

    (八)不断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狠抓《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行政检查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共进行行政处罚199起,罚款134400元。其中针对门前三包、占路经营等市容秩序问题处罚124起,适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处罚25起,适用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处罚3起,适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处罚13起,适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罚8起,适用消防条例处罚共用走道停放电动车问题处罚25起,互联网共享单车1起。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在原有13名持证执法人员的基础上,2022年新增7名执法人员,确保执法人员数量与执法工作需求相匹配。

(二)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街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处罚法培训,同时向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讲解了权责清单最新调整的相关内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使用要求,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的主体要件、程序要件,强调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要求。2022年,街道还开展了“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以案释法活动,发挥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励作用,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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