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3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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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容,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东丽)网站公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失信人名单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加强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依法合规。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各项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性指导,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促进了重大复杂涉法事务的稳妥处理。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水务部门、市场监管的执法合作,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协同办案,提升监管合力,确保所辖水域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协调联动,及时获取行政许可信息,做好度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证据标准,细化移送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注重与信用信息管理机构的对接沟通,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局面。三是全力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22年安排41.25万元支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提升执法装备,为规范农业执法提供坚实硬件保障。

(二)注重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种子、农药等7个农业领域列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范畴。二是注重执法信息公示。依托东丽政务门户网站,及时按照要求将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和行政处罚、行政可等结果在专栏中进行公示。用好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同时,向“互联网+监管”“信用中国(天津东丽)”等信息平台推送行政执法信息,全方位接受群众与社会监督,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三)全面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聚焦渔政、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等农业执法薄弱环节,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突击夜查、双随机检查、蹲点守候、联合巡查等方式,加大农业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4起,已结案41起,罚没款金额为84844.3元。另有2021年立案今年结案的4件案件,罚没款1178616元。所有结案案件均已上传市执法监督平台。

一是种植业领域。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7人次,检查种子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217个次,立案查处14起;二是畜禽养殖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2人次。三是渔业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28人次,执法车辆202车次,开展执法检查1230次,立案查处8起,共计罚款7000元;清理地笼、粘网、网箱约12000米,与各属地街道联合清理涉渔“三无”船只39艘。四是林业领域。累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190辆次,立案查处5起,其中查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监督抽查1440批次,检测不合格农产品10批次,立案查处6起。六是农机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149家次,农机设备162台次,立案查处3起。

(四)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全年组织班子集中学法七次;微课堂形式讲法一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一次;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执法能力。按照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专题培训10期次,累计培训执法人员178人次;同时,通过组织案卷交叉互查、执法技能竞赛、执法比武等活动,为执法人员提供互比互评的平台,促进了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大幅提升。

(五)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农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执法人员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农民丰收节、宪法日等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宣传与“ 放心农资进乡村 稳产保供促振兴”“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各类专题活动10余次。

二、存在问题

    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齐,影响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目前承担执法任务的农业执法人员多数精通于某一领域的执法工作,在综合执法能力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机制体制与制度,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执法的规范化。要加强执法环节的“标准化”,以“标准化”工作为载体,紧盯执法的关键环节,把执行与办案效果当作评价改革成效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指标。一是要增强执法透明度。继续积极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执行全过程记录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稳抓好行政执法源头、流程和效果三个关键环节,努力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聚焦“三项制度”。二是要确保执法规范化。完善制度约束,规范执法程序的高效执行。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关键要建设成为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方式和机制。三是要落实执法责任制。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完善执法主体责任,明晰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进而规范和监管行政执法过程。四是要形成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执法协调体系。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信息共享、协查配合、案件移交移送。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案件移送零的突破。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建立执法案卷评查、互查、抽查制度,及时发现执法漏洞与不足,加强对执法办案成效评估,切实提升办案水平。

(三)提升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始终将政治思想理论工作置于执法工作前列,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武装大脑,营造尊崇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力量。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并实行内部监督检查机制,要将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作为队伍自我建设和提升管理水平的关键手段。要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根据专业执法队人员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执法训练计划与培训教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基层的实战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迅速地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的新任务和新特点。

(四)继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天津市实施条例等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着力提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农民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统筹运用农家书屋,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开展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为农民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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