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4:3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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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容,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情况东丽区农业农村委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0人,无人员新增退出执法岗位情况。

2.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截至目前,2023年度共立案28件,均为普通程序案件,已结案25件,3件尚未结案案件中有2件已缴纳完毕罚款,罚款共计221510元,没收违法所得3665元,没收非法财物价值43902元。另外有5件2022年立案案件于今年年初办结,罚款共计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2022年度共立案45件,其中39件为普通程序案件,6件为简易程序案件。2022年度内办结40件(34件为普通程序、6件为简易程序),40件案件共罚款84739.8元,没收违法所得104.5元。办案量同比减少30%导致办案量下降原因主要有:(1)经过近年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专项整治,农业生产秩序得到规范,违法行为逐年下降;(2)农业普法宣传力度加大,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得以提高,违法行为相对减少;(3)为逃避惩处,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更为隐蔽,不易发现,或者跨越地域,而跨地域执法协调机制又不健全,执法难度增大。如网络违法销售行为(无证经营、经营假劣产品),经常找不到当事人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点不在东丽区辖区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目前,区农业农村委已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执法信息归集上传工作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管理规定、行政处罚实施管理规定、行政强制实施管理规定、行政处罚听证实施管理规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依规全面落实。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各项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性指导,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促进了重大复杂涉法事务的稳妥处理。在行政裁量权方面,每起案件都严格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下发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的严重程度把握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节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突击夜查、双随机检查、蹲点守候、联合巡查等方式,加大农业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一是种植业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1人次,检查种子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237个次;进一步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督促农资经营门店按台账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二是畜禽养殖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强化饲养场户防疫监督,开展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和“瘦肉精”、兽药残留、生猪屠宰监管、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现私屠滥宰、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鲜奶药物残留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生产经营及养殖企业107个次。三是渔业领域结合海河流域禁渔期与汛期的相关部署,联合开展了海河非法渔船及阻水障碍物清理工作,共清理船只2艘,清除粘网、地笼等阻水障碍物1000余米。开展了联合执法“零点行动”。查处涉鱼案件一起,没收网具近240米,立案罚款500元。禁渔期间开展日常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车辆60车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7艘,清理地笼、网箱、粘网共2500余米。四是林业领域。开展了打击毁林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实施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核查工作,加强对森林资源林地的检查巡查频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集中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130份,悬挂布标10条。出动执法车辆61余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61余人次,检查林地61余片今年共查处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罚款95890元。积极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 6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4余辆次、检查片林、屏障区、郊野公园等区域66余片次。开展了天津市“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 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次,检查点位3个,单位3家。开展了“两会期间”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及天津市“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等,全天候不间断做好候鸟迁徙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我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执法车辆85余辆次,检查点位69个,检查集贸市场36家次。办理区检察院和区公安部门转办案件2件,办理完结案件1起,没收违法所得18630元人民币;罚款37260元人民币;另一起案件正在办理中。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全区各类涉农企业、基地开展循环式监督巡查。2023年东丽区完成农产品检测5040批次,其中:快速检测3600批次。实验室定量检测1440批次,监督抽查样品数100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10批次农产品不合格,全部立案查处,已结案。六是农机领域。开展了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农机专项执法检查、两会及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60家次,查处无证驾驶农机案件1起。七是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截至目前,2023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17件,均及时进行了核实反馈。

3.执法方式创新情况。区农业农村按时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网、全国信用信共享平台(天津东丽)网站公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情况。着力推进“依法免罚、柔性执法”等制度的建设,落实《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各执法免罚事项。2023年立案的27起案件中,共有2起不予处罚,3起给予当事人警告处罚。2022年立案今年年初办结的5件案件中有1起不予处罚。

4.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部级、市级、区级各类执法专题培训班21班次,共计培训近160人次;参加案卷评查、模拟案卷制作、执法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为执法人员提供互比互评的平台,促进了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大幅提升。

三、存在问题

1.执法质量上,区农业农村委目前没有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但总体的执法质量仍有待提高。

2.执法人员素质上,目前没有出现错案,没有出现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舆情,但仍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能力

3.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执法机构权利不足,执法单位性质和执法的法律地位需要改变。区县级以上在岗在编农业执法人员由于全部都是事业编制的,在执行程序中并不具有形成强执法的权利。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并将学习成果充分应用于推动农业生产、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全过程。丰富学习培训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持续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培养一批全能型执法能手。注重实战教学,使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的新任务与新要求。

2.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制,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展执法案卷评查、互查、抽查制度,及时发现执法漏洞与不足,加强对执法办案成效评估,切实提升办案水平。

3.切实加大重点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重点水域非法养殖和捕捞、生猪私屠滥宰、农资打假、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等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信息共享、协查配合、案件移交移送。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4.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活动,动习平法治思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着力提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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