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东丽区住建委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执法程序的完善和配套制度的制定等相关工作,不但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有效的规范了行政行为,还进一步提高了建设工程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现将住建委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住建委现有持证执法人员51名,今年因退休、调离岗位等原因有20名执法人员退出执法岗位并注销其执法证,今年无新增执法人员。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年度办案量同比有所增加,原因是进一步加大了检察执法的力度。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年初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目前已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强化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将此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工作有机结合。
1.关于执法公示。区住建委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决定、服务指南、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双公示情况等信息均按上级要求统一上报,在政务网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均主动告知相对人执法事由、违责依据、罚则依据,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等。日常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会公正、公平、合法、及时、准确的录入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关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区住建委规范了执法文书样式,明确了音像记录的内容、标准、程序、保存期限、保存方式,要求各执法科室和下属单位相关法律文书要文字记录合法规范。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时,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认真记录;记录信息各执法科室和下属单位妥善归档管理;实现案卷随时调阅、监督,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3.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区住建委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做到应审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采取一般程序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为37项,共涉及罚没金额为214.4487万元。其中涉及市场行为处罚6项,罚款金额为2.1089万元;扬尘执法或文明施工处罚为13项,金额为29.31万元;安全处罚为10项,金额为23.3万元,质量处罚为6项,金额为153.7198万元;房地产处罚为1项,金额为3万元;消防处罚为1项,金额为3.01万元。
2.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2023年全年质量安全执法巡查938人次,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318份,提出整改意见1355条;质量责令停工通知书0份,提出整改意见0条;安全责令整改通知书160份,提出整改意见556条;安全责令停工通知书11份,提出整改意见80条;消防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提出整改意见22条。以上整改完成率100%。
3.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全区在施项目进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提出整改意见24条。
4.建筑工地扬尘执法检查情况
截至目前,住建委共对5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扬尘执法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89份,下达停工通知书15份。
5.“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检查情况
开展了开复工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查,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检查,房地产市场行为检查,冬季施工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检查执法等。以上检查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打造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队伍,区住建委认真谋划,积极组织,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
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培训,本年度共开展2次集中培训。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不够高。
(二)执法人员参与率和职权履职率不高。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未严格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相关法律知识水平,倡导文明执法。
(二)加大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参与率和职权履职率达到100%。
(三)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使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形成机制,努力把我区住建领域执法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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