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8:4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字号:
    

2023年,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市消防救援总队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紧紧围绕保持区域火灾形势稳定的总体目标,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为抓手,全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为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今年,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全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了消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人员,可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目前,支队持证执法人员共9人。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今年以来,支队共检查单位1625家次,发现隐患233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1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67份,行政处罚152起,临时查封34家,责令“三停”27家,罚款185.49万元,整改销案重大隐患6家。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要求,支队依照年度监督抽查计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每月不少于重点单位6%的比例生成检查计划,并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特点,开展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物流行业等专项消防监督检查计划。目前,已全部完成年初计划。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为打牢消防监督工作基础,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支队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工作,对于3万元及以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重大火灾隐患认定销案等情形,严格进行审批、审核和集体议案。并严格按照《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和《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了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在询问、告知、送达等重点执法环节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的录音录像,保证了执法全过程记录。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支队结合辖区特点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对行政管辖不明确、近期未开展监督检查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地带。对于金钟街重点对仓储物流企业开展检查,持续摸排赵沽里菜市场附近务工人员是否违规使用燃气等情况,对于张贵庄街、新立街加强沿街店铺消防安全检查,对于万新街强化老旧小区的消防隐患排查,对于金桥街、军粮城街针对村民自建仓库开展检查。在对军粮城苗街、新立街驯海路、万新街程永道、华明街北于堡、金钟街振邦物流院内的沿街商铺开展监督检查时,支队对“前店后宅”及部分有住人现象的20余家店铺及时进行了清理。在不放心场所方面,支队对全区23家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联合军粮城街道及军粮城派出所对峪岭嘉园多业态综合楼及小区内部配套的小型餐饮企业开展错时检查,联合金钟街、华明街道人员对“夜市”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夜检,对金钟街北方五金城开展集中检查,累计发现“三合一”场所18处,现场清理7处,清理违规存储液化气罐3个,并将持续对搭建二层住人情况进行清理,督促企业协助商户进行火灾隐患整改,推动建筑外第二逃生通道建设。

支队充分发挥信用管理手段的警示、震慑作用,定期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四大类执法信息在信用中国平台进行公示,今年以来,共有100余家单位被纳入消防安全一般失信单位。同时,支队积极主动的帮扶失信单位进行修复,讲解并发放修复流程,使单位在第一时间进行修复。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为打牢消防监督工作基础,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支队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制定学习和授课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考核,及时将新法规纳入学习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支队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支队邀请专家,会同防火、灭火以及基层消防站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超百米的汇城广场及保利大厦B座进行教学培训式检查。期间,综合评估超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形成检查结果报告和隐患问题清单,当面向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三、存在问题

回顾全年,支队在消防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同程度仍存在一定差距。是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创新性有待提升,在执法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目前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较少,执法人员日常业务繁杂,缺少系统的学习,消防监督管理领域法规规章繁琐复杂,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成体系,执法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消防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日常检查工作宣传不到位,缺乏正面引导,无法真实、客观反映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消防执法质效

全面落实《关于改进消防监管强化火灾防范工作的意见》,正确处理风险研判与靶向整治、挂牌督办与联合惩戒、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履职免责与失职追责、随机监管与行业推动的“五个关系”。继续开展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中心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监督执法程序,对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在案件类型和典型上下功夫,推进大要案件、典型案件的办理。

)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消防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做到程序到位, 事实清楚, 定性准确, 依据充分, 裁量公正,确保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精神,树立消防监督的法律权威。同时,把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作为重中之重,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业务学习相结合,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聘请法学教授及专业律师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构建一支具备高素质的消防监督队伍。

进一步强化普法教育工作

开展全方位、多频次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线,组织属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单位以及居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针对社区民警、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定制化消防教育培训。把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抓好群众性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消防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