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天津市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对标新要求,推进新发展,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行业监管能力,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稳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兼职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5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6人,地方事业编制人员2人。2023年调出1人,调入执法人员1人。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年初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上报天津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和区司法局,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计划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和气象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述法”要求。
(二)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和执法决定等信息公开,同时公布行政执法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制定权责清单。围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制定《东丽区气象局权责清单》并做好权责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年初区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全区防雷装置开展年度检测工作的通知》(津丽安委办〔2023〕2号),对全区各单位2023年度防雷装置检测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与区应急局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更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和单位信息。截至目前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17次共63个单位。对全市52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防雷执法检查全覆盖,进行了3次防雷“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与区应急管理局和市气象局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各1次,发现问题隐患企业1家,已经落实了整改。开展施放气球活动专项执法巡查15次,未发现违规施放气球现象。
(四)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积极探索气象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新做法,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应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通过气象部门全国防雷管理平台和在线文档调查等方式,组织全区51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在线上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情况,对于检测报告临期的企业给予监管提示和行政指导。
(五)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建设。先后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天津市气象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2次。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规范各项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推进行政执法具体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基础台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抽查类型、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对象等事项。
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全国气象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全面实施,积极做好气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专职的执法人员,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局里干部职工兼任,执法能力和经验还有待提高。二是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少,没有形成部门之间齐抓共管、规范执法的良好局面。三是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的力度不强,深度不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强化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制度体系,强化权力监督机制建设,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全员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培训、执法实践,不断提升人员队伍素质。
(二)夯实责任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防雷安全重点企业的主体责任、各街道办事处的属地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依法行政的监督,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保障气象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形成闭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等制度,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教育。
(三)切实履行好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履行好气象社会管理职能,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灵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着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等行政监管电子信息化平台提供的管理功能和资源,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升气象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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