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气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20      来源:东丽区气象局
字号:
    

2023年,我局委、政府和天津市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对标新要求,推进新发展,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行业监管能力,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稳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兼职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5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6人,地方事业编制人员2人。2023年调出1人,调入执法人员1人。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年初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上报天津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和区司法局,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计划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和气象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述法”要求。

(二)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和执法决定等信息公开,同时公布行政执法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制定权责清单围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制定《东丽区气象局权责清单》并做好权责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提高我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年初区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全区防雷装置开展年度检测工作的通知》(津丽安委办〔2023〕2号),对全区各单位2023年度防雷装置检测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与应急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更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和单位信息截至目前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17次共63个单位。对全市52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防雷执法检查全覆盖,进行了3次防雷“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与区应急管理局和市气象局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各1次,发现问题隐患企业1家,已经落实了整改。开展施放气球活动专项执法巡查15次,未发现违规施放气球现象。

(四)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积极探索气象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新做法,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应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通过气象部门全国防雷管理平台和在线文档调查等方式,组织全区51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在线上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情况,对于检测报告临期的企业给予监管提示和行政指导。

(五)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建设先后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天津市气象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2次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规范各项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推进行政执法具体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基础台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抽查类型、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对象等事项。  

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全国气象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全面实施,积极做好气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专职的执法人员,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局里干部职工兼任,执法能力和经验还有待提高。二是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少,没有形成部门之间齐抓共管、规范执法的良好局面。三是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的力度不强,深度不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强化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制度体系,强化权力监督机制建设,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全员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培训、执法实践,不断提升人员队伍素质。

  (二)夯实责任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防雷安全重点企业的主体责任、各街道办事处的属地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依法行政的监督,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保障气象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形成闭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等制度,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教育。

(三)切实履行好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履行好气象社会管理职能,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灵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着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等行政监管电子信息化平台提供的管理功能和资源,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升气象行政执法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