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4: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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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抓手,以更细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切实将依法行政要求转化为推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现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现有持证执法人员数量113人,人员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我局对税务检查证持证范围进行了调整,以及部分人员因遴选交流、退休离职或岗位调整等原因调出执法岗位。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2025年度处理行政执法案件共9714件,同比2024年度有所上升,原因是新出台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个别违法行为进行了拆分处理,导致案件数量统计口径上有所变化。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依托,持续健全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市政府、市局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研究审议区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第一要事”等制度,深化落实及时跟进学、专题研讨学、按期统筹学的“三位一体”长效机制。从“基础业务和基础技能”两个方面分类开展强基培训,以法治引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严法治、促落实,打好税收执法“组合拳”

高位谋划,深入推进税务京津同城化。高标准推动税务京津同城化工作新作为,服务专班赴“三区一园”举办政策讲解专题会,走访调研跨区域经营企业,精准化解企业难点堵点。优化“政策找人”精准推送机制,以“线上+线下”融合体系开展政策解读、操作解析、疑难解答,分类梳理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确保政策直达快享。联合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银行东丽分行,赴河北省廊坊市开展“跨区迁移预先服务”专项活动,辅导企业办理跨区迁移涉税事项,保障企业权益,实现跨区“无感迁移”。

权责明晰,划定权力运行基准线。根据机构职能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更新权力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对应责任、法律依据和运行流程图,以直观的方式划清权力边界、压实执法责任,以税务执法“一单清”划好权责“导航图”,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持续提升履职用权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规范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继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完善行政执法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等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和重大法制审核有效规范重大执法行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强化证据思维和执法质量意识,大幅提升基层精确执法能力。

(二)固根本、提效能,锻造税务执法新维度

以柔促和,践行包容审慎执法理念。严格落实规范税务总局发布的2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充分引导、法理相融、说理释义。我局2025年度在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中共发现纳税人发票管理类、纳税申报类等税收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7904条,罚款金额共计1424,110.65元。

宽严并济,筑牢税收执法刚性底线。扎实做好税务部门支持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要求,创新税收精准监管方式,分级分类实施精准管理,将刚柔并济的治理理念转化为可视化的具体指南,对符合特定情形的当事人执行《京津冀地区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规范税务强制裁量权执行标准,确保《京津冀税务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试行)》实施落地,推进区域化税收执法标准统一。

数据赋能,驱动精准执法效能倍增。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智能化、规范化运用,分类梳理行政处罚、税务检查、强制措施等征管法权力事项。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通过数据自动预警、风险智能画像,推进税收保全、强制扣缴、限制出境等措施实现“精准制导”。积极完善智慧税务建设,进一步优化新电子税务局功能,统筹推动办税服务厅和12366一体转型升级,以数据赋能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三)优治理、增动能,构建税收治理新格局

共治共享,推动协同半径拓展升级。我局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在各市场领域配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牵头开展未办税户领域检查2户次,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23个领域开展联合检查61户次;与检察机关协作开展加油站行业涉税专项监督、职务犯罪案件涉税疑点分析;探索跨区域“税执联动”,完成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测算300余件,在全市率先成功主张税收优先权并从法院执行款清缴入库,以数据融通、信息融合驱动监管共治、风险联防。

共商共调,推动争议调解实质化解。整合征管、法制、纳服、税费种业务科室等部门骨干,多方协同构建“立体化”税费疑难事项处理机制,对轻微涉税违法举报做到快接、快转、快调、快反馈,聚焦核心诉求追本溯源,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以跨部门税费疑难事项处理机制为依托,前置化参与纳服投诉、信息公开、信访举报等涉税纠纷,深入剖析争议产生的政策、事实和法律根源,跨部门解决税费疑难事项20余件,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9件,充分运用“枫桥经验”解决纳税人关切,做到“化解一个争议,解决一类问题”。

(四)强素质、优队伍,凝聚税务干部新合力

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力。将法治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必修课”,强化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健全常态化学法制度,高频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税收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等,对稽查交流干部、新提职干部和新入职干部开展“宪法宣誓”和法治培训,将法治思维内化为决策习惯,确保行政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锻造“专业内核”,夯实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实战力。成立区局“津彩税青年”支队,充分发挥“燃青春”项目综合体、孵化器及催化剂作用,以项目队伍工作成果带动全局整体工作提档升级,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展示,激发青年干部在税收岗位争先奋进。围绕人才培养“4212”工程鼓励干部积极参加人才选拔、在职研究生、“三师”考试,新入职干部全员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公职律师队伍扩充至11人,为依法治税奠定人才基石。

三、存在问题

(一)跨部门协同执法的深度有待拓展

在凝聚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的执法深度上还需探索,在跨部门涉税数据交换机制上还存在不通畅、不及时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与人社、财政、发改委、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在进一步系统化、精准化贯穿纳税人缴费人全生命周期管理式的政策管理和纳税辅导上还需持续加力,统筹落实税费种优惠政策的举措,强化政策适用管理,聚各方合力有效提升精准监管能力。

(二)复合型执法人才储备仍存在不足

税费政策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调节器,随着平台经济、电商产业等新经济、新业态的产生,以及社保、非税等部门职能的调整,传统的单一税种或岗位技能已无法满足现阶段税务执法需求,税费一体化监管的难度不断提升,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复合型专业需求也愈加迫切,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复杂税费业务处理能力还有待提高,各业务条线钻研的深度和广度上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智慧执法的全面应用还存在差距

在进一步深化智慧运用,夯实税费执法基础基本能力上还存在短板。特别是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运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和“智能执法决策辅助系统”等技术手段,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管理和风险预警的应用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一些执法行为智能化判断的准确度还存在偏差,进而影响到执法质量高低。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筑牢法治信仰,夯实执法能力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持续强化干部法治信念,围绕“强基工程”构建“理论授课+实践研学”“云端课堂+线下研讨”多维学习矩阵,促进干部依法履职,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风险的能力,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智慧执法效能

深化智慧税务应用成果,将现代信息技术与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充分融合,建立科学高效、严格规范的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实现行政执法智能化、规范化、透明化。强化行政执法全链条全流程管理监督,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内控监督体系,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以实而又实的举措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推动科学精确执法实现新突破。

(三)优化执法服务,提升税费治理效能

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持续性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春雨润苗”专项工作,推动办税服务厅和税费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服务体验。针对性开展干部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立足柔性执法理念拓展说理式执法覆盖面,进一步推动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继续拓展税费协同治理格局,推进与司法机关、市场监管、财政、海关等部门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加大联合监管,优化联合服务,拓展税费协同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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