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02 00:00      来源:《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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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背景为切实解决招商工作中项目管理不完善、项目准入不明确、招商方式不灵活、产业定位不明晰、队伍整体实力不强等问题,特制定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重点包括6大内容。

  (一)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一是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区级领导、职能服务部门、各街道园区三级包联机制;二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三是建立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四是高端客户走访服务机制。五是规范统计管理机制。

  (二)创新招商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各街道、园区吸纳专业人才,逐步打造一支熟悉产业、精通招商、专业过硬的技术型招商队伍。鼓励街道、园区充分利用多元化的市场机制手段,与专业招商机构合作,实行市场化、专业化招商,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以PPP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主导、参与园区或“园中园”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

  (三)形成招商合力,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招商引资的责任感,落实工作职责,调动全区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招商合力,推动全员招商。充分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拟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沟通、审核,增强部门联动力度,提升审批效率。区合作交流办负责推动落实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区行业部门负责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区相关部门靠前服务,加强在项目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环节上的协同配合。各街道、园区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承担招商引资重要载体作用,抓细抓实抓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

  (四)推进精准招商,建立靶向招商机制。聚焦我区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等优势产业,实施“靶向招商”。招商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定期公布优势企业名单,指导各街道、园区按图索骥,开展目录式精准招商。各街道、园区围绕我区优势产业,结合各自区域产业发展特点,明确区域主导产业,形成错位发展,增加园区对外竞争力。

  (五)制定招商政策,落实政策运行机制。发改委牵头定期组织召开区政策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对提出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进行研究审议。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行业牵头部门负责研究对应的产业布局规划,梳理行业相关政策,为全区统一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发改委、财政局研究制定全区统一相关政策。各街道、园区按照东丽区财税体制改革精神要求,自行出台推动本区域重点发展细分产业的相关招商引资产业政策。

  (六)提高工作效能,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完善指标考核体系,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区合作交流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细则,重点考核招商引资的成效和质量。督查室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统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每月通报各街道、园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充分调动各部门招商引资和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项目管理中的五大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发改委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区级领导、职能服务部门、各街道园区三级包联机制,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产;

  二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项目审批遵循简化、便捷原则,其中环保、消防部门对项目引进具有一票否决权。街道园区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强项目研判力和自审能力。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依据国家产业发展目录,提出产业指导方向,为项目引进提供依据。合作交流办负责牵头召开项目论证会,其中占用土地的项目需要提交政府相关会议审议。

  三是建立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各街道、园区本区域内不能承接的项目要及时将项目推送至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由合作交流办会同区行业部门统筹协调项目承接载体,避免项目流失。同时在考核中,推送项目的原街道园区与最终落地项目的街道园区在项目落地指标、内资到位额、税收上实行三七比例分成。

  四是高端客户走访服务机制。建立高端客户项目清单,明确高端客户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建立高层定期互访机制,全力做好项目跟踪服务,汇总合作协议履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推进合作协议条款的落实,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规范统计管理机制。规范内资指标、落地项目、楼宇经济的统计制度。增加对招商项目的后评价制度,由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学技术局等部门从项目落地到运营五年的时间内,持续统计固投、就业、产值、税收等指标,定期出具分析报告,科学反馈招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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