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加快新动能引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3 00:00      来源: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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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丽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东丽区加快新动能引育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现就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支撑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二、发展目标

      (一)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跨越式增长。通过孵化、引进、培育等路径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到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50家。

      (二)巩固存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础。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到期重新认定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累计授权专利达到8000件。

      三、重点任务

      (一)发挥院所平台优势,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力度。

      依托重点院所研发平台及“双创”平台,着力孵化一批优质企业,通过重点服务培育其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已落地科研机构提升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东丽区高新技术项目或投资项目到东丽区落地。

      (二)发挥区域优势,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

    

      调整招商引资主方向,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充分发挥优质招商平台作用,对引进成熟高新技术企业或备选库企业的机构给予奖励;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品牌作用,以商招商。

      (三)充分挖掘资源,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力度

      依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高新技术企业备选库及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加强政策引导,开展培训活动,逐步培育一批有研发投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助推高新技术企业稳健成长

      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引才的服务和政策支持,鼓励高层次领军人才到我区创新创业;与高校共建实践基地,搭建企业引才平台;加大对新型企业家和“企业需求定制化”技术工程师的培养力度,支持技术人员参加远程教育学历提升。

      (五)多措并举,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牵头发起设立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优化区内投融资环境,助力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严格落实智能科技产业政策,鼓励企业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推动企业持续开展研发活动。

      (六)精准对接,建立持续跟踪服务机制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活动,精准帮扶;利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联盟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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