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01 00:00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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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我区印发《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东丽政办〔2019〕19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行动方案》的背景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区相继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升计划和五年发展计划,出台了《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实施意见》(东丽政办函〔2018〕20号),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有效解决“入园难”问题。

  今年4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2019〕26号)下发后,按照区领导批示,区教育局深入分析我区各类型幼儿园发展现状和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认真总结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研究起草了我区的《行动方案》,广泛征求了相关各委办局、街道等部门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此《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明确到2020年全面实现四个工作目标:

  一是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确保补齐8149个学前教育学位。二是建成市、区、幼儿园三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三是补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四是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明确了四项任务,具体如下:

  (一)资源建设方面

  两条途径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接收25所配套幼儿园,新增7470个学位。二是改扩建3所幼儿园,新增690个学位。

  (二)规范管理方面

  四条途径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一是统筹使用好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二是加强民办托幼点备案管理。三是专项治理无证幼儿园。2019年年底前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四是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

  (三)队伍建设方面

  为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明确了三项措施:一是完善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和条件,招聘教师并保证教师福利待遇。二是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三是落实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到2019年年底实现各类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安全防控方面

  坚持两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市、区、幼儿园三级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和《天津市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四、《行动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教育、财政、建设、编制、人社、公安等部门和各街道要强化责任落实,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本区在园幼儿总数比例等指标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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