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19 00:00      来源: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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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现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启动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首批50个县(市、区)开展创建。经综合评估,天津市体育局推荐东丽区和武清区两个区代表天津市参加全国创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和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繁荣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区制定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2019—2021年)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自2019年至2021年利用三年时间,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基本实现组织更有力、规划更科学、保障更坚实、政策更健全、场地更充足、服务更优质、参与更广泛、活动更丰富、方式更智能、全民更强健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设施建设,落实惠民举措。推动新市镇“1112”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促进体育设施与园林、公园、广场、绿地融合,保持全民健身设施动态全覆盖,打造“15分钟健身圈”。加大区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

  (二)完善组织体系,增强发展活力。构建“1212”全民健身工作新格局,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体育公共服务,实现社区居民健身会100%全覆盖。

  (三)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全民健身。举办东丽区第七届运动会、全民健身大会,推广工间操,举办武术、花毽等品牌赛事,发展球类、“活力三项”等项目,培育水上、冰雪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一街一品”特色赛事,每年不少于30项。

  (四)发挥多元功能,实现互促共进。落实“健康中国2030”发展战略,拓展全民健身服务功能,推进全民健身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融合发展。完善“8421工程”布局学校的管理体系,促进青少年身体素质和教育水平全面提高。

  (五)弘扬体育文化,营造良好环境。倡导“大健康”、“终身健身”理念,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将创建模范区与创文、创卫工作紧密结合,营造浓厚氛围。

  (六)拓展体育交流,实现共享共赢。建立健全与发达地区的全民健身交流合作机制,实现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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