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有关工作》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02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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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有关工作》,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20〕6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化肥生产实际,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作出工作安排。

  二、工作任务

  结合春季农资打假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掺杂使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以及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充分发挥好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包括5个方面工作。

  加强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体3项工作措施。

  加强执法打假工作,具体1项工作措施。

  加强价格管理工作,具体3项工作措施。

  加强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具体2项工作措施。

  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具体2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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