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东丽政发〔2020〕4号),简称“支持企业十条”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
二、工作目标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组织生产、扩大生产,有利于企业在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三、主要内容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共10条,具体内容包括:
金融支持3条,包括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着力强化疫情期间的信贷服务支持,主动向企业倾斜信贷资源,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鼓励区属担保机构加大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
降低运行成本,减税降费5条,包括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分别对疫情期间完成保供任务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给予补贴和支持;在当前人员不宜聚集的背景下延迟纳税申报;对疫情期间坚持生产并新招录人员的企业给予用工补助;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气、水、通信等费用,由企业提交情况说明后政府协调相关能源机构,给予企业欠费不停工的优惠措施;对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孵化器等给予年度考核加分奖励,鼓励区内各孵化器、众创空间主动与中小企业对接,减免租赁场地费用。
鼓励科技企业技术攻关1条,包括:第八条,对参与市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并立项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通过补贴和兑现政策鼓励企业复工和技术研发。
简化审批1条,包括第十条,主要是建立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企业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无人审批超市、移动端APP”等多种不见面的方式办理业务,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应急项目有前置手续交叉不能办结的,可以先开工,相关手续后补。
四、执行时间和责任部门
政策自2020年2月11日印发起执行,有效期暂至疫情结束后顺延三个月,具体项目解释、兑现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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