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重点工作安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30 00:00      来源: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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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系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涉及民生最基础的食品安全,从政府到消费者都高度关注。当前食品领域风险因素复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巩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东丽区工作实际,编制《东丽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监管计划(重点工作安排)》)。

  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便于群众了解《监管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相关内容,我们以问答形式对《监管计划(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解读。

  1.问:为什么制定年度《监管计划》?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法律条例和通知要求,结合东丽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2.问:制定《监管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采取有效举措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在持续解决问题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为辖区人民群众创造饮食消费安全环境。

  3.问:《监管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属地责任;二是落实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管责任;三是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四是落实“行刑衔接”,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五是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责任,做好风险管控;六是落实社会共治,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七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

  4.问:《监管计划》的重点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二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三是落实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经营等监管责任;四是落实“行刑衔接”工作,切实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五是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责任;六是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

  5.问:《监管计划》主要内容什么?

  答:全年计划对食用农产品种养植(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及食品相关产品等环节进行检测,计划抽检检测8834批次,并对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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