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津政发〔2021〕21号)精神,深化我区“十四五”体育工作,推进健康东丽建设,东丽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现对其做以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实施计划》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十三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体育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落实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健身热情日益高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加快构建具有东丽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二、制定《实施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体育强区,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打造“科创绿谷、都市新区”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三、《实施计划》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均衡。政府主导有力、行业规范有序、市场活力充沛、社会广泛参与、法治健全高效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得到全面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1平方米,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普及和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8%以上;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居民健身会实现全覆盖;《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人;多元化健身服务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供给方式,带动体育产业总规模提升;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50%以上的街道体育工作实现“四个有”,即:有体育公园、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有定期举办的街道和社区运动会、有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协会)。成功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全民健身成为建设“排球之城”、“运动之都”的有力支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驱动力,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新时代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成为活力健康城区的靓丽名片。
四、《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计划》共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4部分。围绕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利用,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打造东丽健身赛事品牌,建设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体系;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强化重点人群服务;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加强深度协同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全民健身安全保障9个方面,细化具体工作举措。
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安全保障、宣传引导4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五、制定《实施计划》的具体任务和举措有哪些?
答:《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东丽区实际,聚焦短板不足,共从9个方面提出42项工作任务。
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利用,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方面,提出:一是制定实施《东丽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二是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类型,推进健身场馆设施迭代更新。三是强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均场地设施面积;四是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制度,建立完善开放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工作;六是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在打造东丽健身赛事品牌,建设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体系方面,提出:一是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提升全民健身赛事管理服务水平,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二是积极打造“京津冀”、“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海河”“民族”、“非遗”等系列特色主题全民健身赛事;三是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四是发展表演性竞赛。
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方面,提出:一是大力推广普及科学运动促进健康和治未病的大健康理念;二是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体、社区健身中心等,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慢病防治、运动风险防控与急救技术等推广普及工作;三是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常态化。
在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方面,提出:一是完善以东丽区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二是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赋能体育组织自我发展;三是结合东丽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成果,深挖东丽区“排球之城”“武术之乡”“运动之都”等体育文化内涵,整合传播链条,创新表达形式,培育一批贴近百姓生活,同时具备正向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具有东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体育文化精品;四是深化模范引领作用,强化全民健身激励。
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强化重点人群服务方面,提出,一是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二是提升全民健身服务适老化水平;三是发挥工青妇、少数民族的作用,开展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
在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方面,提出:一是加大优质体育服务供给;二是继续扩大“体育惠民卡”签约服务单位范围,提供更多健身消费选择和更优质健身服务;三是推动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升健身休闲产业质量,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四是扩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投入范围,加大对体育市场主体激励力度,优化投融资和营商环境,完善多元化投资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构建传统体育运动与新兴健身休闲项目、设施共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格局;五是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六是鼓励体育产业融合教育、商业、旅游、文化等元素复合发展。
在加强深度协同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方面,提出:一是深化体教融合;二是充分依托体育社会组织、体育院校、青少年宫、社区健身中心,建好建强青少年儿童体育校外活动营地;三是加强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儿童体育俱乐部等建设,鼓励特色发展,突出“一校一项”、“一校多项”;四是创新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鼓励举办各类运动项目的校际联赛、青少年业余赛事;五是推动体卫融合;六是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运动处方指导师培训与推广,增加运动促进健康门诊服务;七是促进体旅融合。
在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方面,提出:一是提升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二是深化体育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人才相互支持服务,探索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三是推动赛事活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在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全民健身安全保障方面,提出:一是完善体育健身指导性政策,强化体育执法工作:二是贯彻体育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落实对各类健身设施、赛事活动安全运行的监管;三是公共体育场馆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要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和安全等要求;四是建立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五是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六是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实施计划》顺利落实?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资金投入。将构建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摆在政府工作重要位置,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是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评估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我区全民健身信息发布、沟通、反馈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构建我区全民健身宣传新矩阵,不断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意识。
七、关键词解释
答: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每周参加体育锻炼频度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的数量。
2.社区10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居民从居住地步行或骑行不超过10分钟范围内,有可供开展健步走、广场舞、球类运动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
政策解读单位、科室:文化旅游体育局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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