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东丽经济开发区香港花园B区6-12栋北侧搭建的一处房屋(见附图)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因该处违法建筑目前无法确定建设人,我委多次联系香港花园B区6-12栋业主,其均拒不配合调查。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处理,本机关已于2020年9月3日发布公告,通知该房屋建设人、管理人接受调查,现公告期已满。
本机关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津东丽综执限拆字[2020]第10号),责令该处房屋建设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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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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