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东丽区2025年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9项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仍积存渗滤液70万吨,需有效安全管控垃圾渗滤液增量,加快消化垃圾渗滤液存量,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风险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4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dlqcgw09@tj.gov.cn。
附件:东丽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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