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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