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综合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采购人(需方):天津市东丽区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投标人(供方):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根据东丽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综合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RKJ202310)的政府采购评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说明 |
1 |
燃气企业安全检查、巡查 |
对东丽供热燃气管理中心监管的5家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燃气企业各项制度体系文件、制度落实情况;燃气场站、加气站、中高压管线现场隐患排查) |
2 |
燃气供热站安全检查、巡查 |
对东丽供热燃气管理中心监管的9处供热站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站内各项制度体系文件、制度落实情况;供热站内现场运行设备设施隐患排查) |
3 |
东丽区燃气事故救援应急演练 |
以演代练,模拟东丽区发生燃气事故,并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
4 |
东丽区供热燃气管理中心安全风险评估及双控体系创建 |
开展东丽区供热燃气管理中心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理基础,有效评估各类安全风险,提出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增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有效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
中标金额合计 |
842000元(捌拾肆万贰仟元整) |
第二条 服务要求:
(一)现场检查调研
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监管的5家燃气企业、9家燃气供热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调研。
检查内容包括 :企业运行中的各项制度体系文件、制度落实情况;燃气场站、加气站、中高压管线等现场隐患排查。
形成检查总结报告,并配合东丽区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完善,形成闭环管理。
(二)事故救援应急演练
本次演练包含桌面推演、预演、正式演练三部分。根据演练的实际内容和需求进行活动策划、制定方案、演练脚本、预案编制、人员培训等工作;提供准备各种演练物资道具、演练现场布置(演练物资包括:摄影摄像、无人机、主席台搭建、大型背景投屏、各项应急物资等);提供现场演练协调、导演及主持;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后期宣传制作等相关工作。
(三)编制相关技术文件
本项目通过收集调研信息,将各指标转化为对应分数,可以得到某个企业具体的分值,分值越高风险越高,分数排序即为企业风险程度排序。
城镇中高压燃气管线风险主要从管径与运行参数、路由及环境、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管理等4个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燃气供热站主要从周边环境、站房规模、建筑布局、燃料类别,储存设施、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燃气场站主要从周边环境、储气设施容积、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4个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通过风险评估梳理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的协调性,促进东丽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的完善,并将风险评估的因子、成果数据与应急救援指挥、安全风险管控、进行融合,最终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创建完善双控体系。
第三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第四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五条 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额: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贰仟 元整(小写:¥842,000.00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合同额的50%,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总合同额的50%。
乙方银行信息:
银行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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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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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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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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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公电话: |
第七条 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支付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总额5‰的违约金。
第八条 验收标准
1.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第九条 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该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天津诚瑞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将协同政府采购监督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协同监督验收。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服务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交由天津诚瑞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次供方的投标文件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根据《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关于加强货物和服务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管理的通知》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阳光协议(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招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率。
本合同共陆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天津诚瑞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执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阳光协议
甲方(采购人、招标人、发包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乙方(供应商、承包单位):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腔投资的工程项目)领域廉政管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天津市以及东丽区关于加强对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建设活动监督管理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以及东丽区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得收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以及对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指定货物、材料生产厂和供应商,推销产品;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洽谈业务、签定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高消费娱乐;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得未经采购或招投标程序而使用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和材料、设备;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四、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单位领导或上级单位举报,并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六、本协议作为项目中标后签订正式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由甲乙双方互相监督执行。
七、建立廉政违约责任追究机制。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协议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阳光协议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程度,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涉及1人次或折合市场价值2000元以内,按合同总额5%且不低于给付金额5倍违约赔偿。违反本协议规定涉及2人次或折合市场价值2000元以上的5000元以内的,按合同总额10%且不低于给付金额10倍违约赔偿。违反阳光协议规定涉及2人次以上或折合市场价值5000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甲方有权暂停合同执行,并单方解除合同,相关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确认失信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同意甲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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