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拘留所及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DLGPC-2016-5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9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拘留所及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DLGPC-2016-57)公开招标公告 |
受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拘留所及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拘留所及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DLGPC-2016-57 二、项目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具体项目数量及规格详见第二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的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170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文件查验资质(下列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6日,每日9:00-11:30,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311室(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以纸质版售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 ⑴ 投标保证金:10000元(转账支票或电汇); ⑵ 携带2016年11月9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2-84375904 冯女士) 七、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签到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30。 2.答疑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8:30至9:30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先生 2.联系方式:022-84376988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3.采购人联系人:佟萌 4. 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973003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2-84376988 4.集中采购机构邮政编码:300300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其它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签字、盖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企业住所地的检察院或东丽区检察院(电话022-24391441-8110)查询并获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止。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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