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5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一、政府债务限额调整
(一)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
2024年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293.41亿元,2025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23.39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3.25亿元、再融资债务限额0.1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316.8亿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
2024年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93.01亿元,2025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77.73亿元,包括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0.84亿元、再融资债务限额56.8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670.74亿元。
二、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预算调整事由
(1)市财政局下达当年新增净转移支付收入3.74亿元,包括市财政局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及上解市级支出。
(2)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3.25亿元,目前已全部发行,其中用于清理消化暂付款20.8亿元,用于新增项目建设2.45亿元。
(3)年初为补充财力安排调入资金7.92亿元,全年预计实现调入资金10.78亿元,其中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分成资金6.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26亿元、其他调入资金2.1亿元,当年财力将增加2.86亿元。
(4)上年结转为1.52亿元,较年初财力增加0.42亿元。
(5)当年增加调出资金1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力减少1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4亿元,不作调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1.93亿元调整为111.19亿元,比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增29.26亿元。
3.“三公”经费预算调整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由年初安排的1030万元调整为998万元,总额调减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由60万元调整为22万元;公务接待费由17万元调整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687万元调整为6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由266万元调整为369万元,主要是通过压降其他“三公”经费用于更换老旧报废车辆;剔除增发国债因素,“三公”经费总额为874万元,主要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持续压降“三公”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预算调整事由
(1)受土地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影响,原计划出让的部分土地未能实现出让。全年预计土地出让收入6.6亿元,较年初预算预计减收2.82亿元。
(2)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全年预计实现专项债券对应专项收入3.9亿元,预计较年初预算增收3.9亿元。
(3)市财政局下达当年转移支付收入5.86亿元,较年初提前下达的0.01亿元,增加5.85亿元,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市级土地成本转移支付。
(4)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0.84亿元。
(5)年初为补充财力安排调入资金20.02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专项债券利息,全年预计实现调入资金2.27亿元,当年财力将减少17.75亿元。
(6)当年增加调出资金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减少1亿元。
(7)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本年度不再安排抗疫特别国债还本的上解支出,上解支出减少1.1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9.52亿元调整为10.6亿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57.02亿元调整为67.17亿元,比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增10.15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增加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预算调整事由
今年以来,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有力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同时积极清缴以前年度应上缴利润收入,全年预计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3亿元,较年初预算超收2.23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25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0.9亿元调整为3.13亿元。2025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0.9亿元调整为1.87亿元,剩余1.2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距今年预算执行完毕还有一段时间,当年收入完成情况及上级转移支付、上解上级支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等情况还有可能发生变化,将在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一并报告。
版权所有: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文域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 东丽区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