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发布时间:2025-10-31 17: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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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任国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是我区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国有资产治理体系的关键路径。2024年,东丽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更大力度盘活闲置和低效资产、以更高标准培育优质和新增资产、以更实举措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和管理效能,切实把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转化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

一、东丽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全区国有资产按照企业(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等四类进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区国资监管企业153户(不含参股企业),2024年末,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130亿元,负债总额2505.6亿元,资产负债率80%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37.3%。亏损27.8亿元,主要是贷款利息费用形成的亏损。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我区开业设立的国有金融企业3家,合计注册资本金4亿元;资产总额4.4亿元,负债总额269.18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81.58万元,实现利润207.52万元汇通租赁2024年2月被东疆正式邀请加入“绿色租赁生态港”,获得发展金93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75.67亿元,较上年下降3.57%;负债总额126.37亿元,较上年下降7.14%;净资产149.30亿元,较上年下降0.32%。包括行政单位资产91.95亿元,占比33.36%;事业单位资产183.72亿元,占比66.64%。流动资产102.58亿元,较上年下降18.27%,占资产总额37.21%;固定资产中:房屋及构筑物30.01亿元;设备1.69亿元;家具、用具0.96亿元;图书档案0.60亿元;文物和陈列品87.52万元;特种动植物2.71万元。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现有土地面积475.44平方公里。按所有权划分,国有土地290.51平方公里,集体土地184.93平方公里。按土地性质划分,耕地55.26平方公里、园地5.56平方公里、林地38.18平方公里、草地14.29平方公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6.74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34.60平方公里、水工建筑用地3.59平方公里、其它用地5.16平方公里。

二、东丽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目前,全区已基本建立起涵盖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4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落实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继续落实《东丽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完成市国资委2024年要求的改革任务,完成智慧国资产权登记系统数据补录工作。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首个孵化项目木华清研已完成种子投资500万元,带动6000万元资金跟投,同时带动中关村发展集团配套项目落地东丽,形成产业链核心技术企业带动产业集群的规模效应。二是推动融资化债,强化用工管理,多措并举激发企业活力。推进融资平台债务化解、融资平台数量压降、隐性债务置换,加强工资总额管理、用工招聘管理、经营业绩考核,持续释放国企活力。三是加强国资监管,推进资产盘活,全面保障国有资产权益。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超额完成债权、股权收回任务。盘活区属国企闲置低效资产44.72万平方米,协议金额3.38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区属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力度,先后组织开展监管评级、财会监督、地方金融组织主体经营情况排查等现场检查,签订了《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放贷行业自律承诺书》、《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营,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和财务规范化。支持海鑫担保申请纳入天津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全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机构改革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资〔202410号)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主体、职责、程序和权限,规范机构改革后的资产管理行为。二是严格执行配置标准,从严控制数量和价格。针对专用设备配置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文技术装备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财资〔202491号)。三是推进资产盘活,部署开展资源资产盘活专项工作发挥国有资产的效应和作用。印发《东丽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丽财〔202440号),以房产土地出租为重点、推进资源资产清查盘点为抓手,促进资源资产整合利用为目标全方位助力增收节支。2024年度实现盘活成效14.59亿元。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高质量完成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形成“两轴一带中屏障,一城双芯多组团”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积极推动详细规划编审工作,保障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地见效。二是统筹严格保护与推动土地征收供应。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国土变更调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完成全部图斑整改工作并验收合格,实现了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持续推动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工作,积极推动闲置土地及逾期竣工处置工作,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管理利用。三是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优化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推动地热能源高质量开发利用,推动我市首个通过建筑师承诺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试点项目落地,助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营受限、资产盘活变现困难

一是区属企业缺少制造类实体企业,没有市场化业务支撑,导致大多数企业亏损。二是资产资源盘活受限。随着盘活工作的推进,可盘活资产数量减少,盘活难度加大。未盘活房产多为存在明显缺陷、未办证、位置不佳的房产,盘活变现困难;三是盘活方式单一。经济持续低迷,要求退租和减租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盘活主要还是以出租为主,盘活方式还需创新。

(二)担保和小额贷业务活力不足

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客户资金需求减少、偿债能力下降,加之银行贷款成本低,无抵押,纯信用,导致小额及担保公司业务萎缩,严重影响其业务创新发展。

(三)资产管理盘活积极性尚有不足

一是资产系统和预算一体化系统不能有效衔接,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不到位;二是在管理人员配置方面缺乏合理性,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三是部分闲置资产未能及时盘活,主管部门盘活资产积极主动性欠佳。

(四)土地规划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位不高,社会各界谋划和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动力不足。二是推动内涵式发展、抓好存量盘活的方法、路径创新性不足,综合运用各种政策、调动各类资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执法力量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促进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力推进国企改革任务落实。推动各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东丽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全部改革任务。深化园区企业改革,明确管委会和企业的权责边界,形成股权清晰、管理高效的国企架构。二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内控管理。推行董事长任期考核,推动制定2025年区管企业经营业绩目标任务,做好资金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和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扎实做好盘活资产及办证工作。全力推进瑕疵资产办证工作,统筹推进资产盘活变现,推动各类国有资产资源市场化经营,有效化解债务,促进国有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国有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性地方金融组织主力军作用,强化政府扶持政策,健全新型融资体系,营造发挥效能的政策环境,引导机构为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机构监管评级结果,支持优质机构开展高成长性企业贷款等创新业务,支持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系统,提升其风险识别防控能力。

(三)强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和推动资源资产盘活

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和“久其资产清查云”小程序,进一步摸清账实,完善资产状态。二是加大盘活资产力度,多举措广渠道增加有效财力。用好公物仓模块,加强资产调剂利用提高资产利用率;同时根据出租台账和非税入库数据排查欠缴收入,确保资产盘活和收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四)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

一是深挖土地潜力,持续推动盘活存量资源。积极争取供地支持政策,加大低效用地专项整治力度,提高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重,通过提供多元化、多渠道的供地方式盘活存量土地。二是发挥规划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力度。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做好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规划审批工作,重点推动农林空间提质增效、地铁11号线等市区两级重点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工作。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强化土地执法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对新增违法“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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