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东丽区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2项提升东丽湖区域污水收处能力,解决污水外溢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1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dlqdlhj30@tj.gov.cn。
附表:东丽区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
改情况公示表
东丽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22-24880350)
附表
东丽区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任务编号 |
东丽区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2项整改任务 |
问题描述 |
东丽湖区域污水收处能力严重不足,污水跑冒问题多发频发。 | |
责任单位 |
东丽湖街道 | |
整改目标 |
提升东丽湖区域污水收处能力,解决污水外溢跑冒问题。 | |
整改措施 |
一是针对污水跑冒问题,实施东丽湖区域北水南调管线工程和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相关工程均已竣工并投运。二是拆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东丽湖区域北水南调管线工程和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拆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具体完成时间如下:2024年5月21日完成东丽湖区域北水南调管线工程建设任务,2024年7月10日完成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建设任务,2024年7月26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2024年8月完成环评验收工作。2024年7月30日拆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东丽湖区域北水南调管线工程和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的完成,有助于提升区域污水处理规模,减少污水跑冒造成的环境污染,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 | |
整改时限 |
2024年7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 |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张勇,电话:022-2488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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