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23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东丽区202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拓展公开广度,挖掘公开深度,提高解读精度,进一步提高发改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更好地服务东丽区经济社会发展。

组织保障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发改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审核、上传发布等日常工作。积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有力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在区政府网站累计公示各类工作动态、数据发布信息89篇。主动公开各类公文及非公文信息30条,行政处罚决定书5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累计收到并回复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27件,其中网络收件21件、邮寄收件5件、来访1件,全部在法定日期内做出回复,未发生超期延误情形,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我委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2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2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24

2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说,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牢固、领导重视程度高,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专职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继续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仍需更加丰富具体;三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关系。继续打开思路,制作更加形式多样、有趣生动的解读文案,提升政策解读多元化,提高信息质量,丰富信息内容。在保证政务公开的严肃性、时效性的同时,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拓宽公开渠道,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5件,其中4件系申请人主动撤销公开申请;1件为申请人所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我单位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此外,2023年度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东丽区发改委

                           20231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