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发改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16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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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发改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发改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总体思路、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促进财政工作协调健康发展。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转型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改革工作。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当前财政各项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
(四)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细则》、《天津市东丽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等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价格管理和粮食流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全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协调推动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促进科技、金融、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建议,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行业协会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
(六)按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提出大项目发展指导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对已确定的市、区重点项目情况的搜集整理和汇总上报;组织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展的调查跟踪、梳理和反馈,监督推动大项目实施。
(七)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监督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八)分析监测预警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开展市场价格监测,研究提出价格调控措施和建议。负责辖区内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管理。拟订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价格改革配套机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开展价格社会监督。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开展价格鉴定和认证工作。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领域发展工作,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电力政策,研究和组织编制全区电网发展规划,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市场的培育和监管,协调和解决区域电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本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计划,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推动本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社会粮食行业流通统计;贯彻国家粮食购销、价格政策,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承担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建议、总体布局方案和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地方储备粮费用的核定和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的宣传、组织、推动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规格为科级。
(一)办公室
(二)经济运行科
(三)发展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
(四)产业发展科
(五)重大项目科
(六)能源科
(七)综合业务科
(八)价格管理科
(九)价格监督检查科(所)
(十)成本调查科(队)
(十一)粮食储备科
(十二)粮食市场管理科
下设2个事业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开发性银政合作服务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价格认证中心
四、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1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3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133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109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和支持相关事业服务发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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