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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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近期,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津卫财务[2016]210号)。通知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实行公立医院改革的单位将于2016年7月1日起降低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符合仅收一次门诊诊查费以及符合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半收取的医疗服务项目;对22项妇产科手术项目类别进行了调整,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急诊重症监护、危重病人抢救等八项医疗价格收费项目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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