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发改委开展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1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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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发改委开展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强电信领域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东丽区发改委按照天津市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工作部署,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展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检查时限为2016年1月1日以来电信企业及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的移动通信资费、宽带业务资费、通信产品销售价格行为。检查的内容是:

(一)电信企业不明码标价;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二)电信企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2.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3.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4.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5.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我委通过此次检查将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充分利用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进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严格按照“有案必查”要求,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电信领域价格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消费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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