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0-12-25 11: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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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跃进路30号

邮政编码:300300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期间伏天办公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方式:022-84376769(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文件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全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重大、较大、一般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的规划和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订相关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拟订全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食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本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四)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协调推动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建议,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主要经济目标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拟订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制度措施,对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平衡。参与提出本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组织推动和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工作。

(七)按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提出大项目发展指导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对已确定的市、区重点项目情况的搜集整理和汇总上报。

(八)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参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领域发展工作,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参与研究房地产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意见。负责特色小镇创建、推动、监测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全区节能工作,指导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协调推动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以及新能源的开发应用等工作。

(十三)承担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规划、计划、方案和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统筹推进落实本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相关重点任务、重大项目。

(十四)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开展辖区内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开展应急监测,分析预警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负责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贯彻落实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制定和调整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工作,实施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工作。

(十六)研究起草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重大问题;研究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宏观政策评估。

(十七)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由于单位“三定”方案未解密,暂不公开。(下同)

联系方式:022-84376769
  (二)经济运行科

联系方式:022-84376922
  (三)规划科

联系方式:022-84375021
  (四)社会科

联系方式:022-84375639
  (五)项目科

联系方式:022-84393891
  (六)综合科

联系方式:022-84376925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联系方式:022-84375394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单位名称、地址

单位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东丽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东丽区价格认证中心)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跃进路30号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区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中小企业、重点企业等发展环境优化相关工作;

2.负责东丽区社会信用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统筹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

3.承担全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牵头组织推动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相关问题;

4.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则程序,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申请的价格认定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1.综合保障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行的保障工作。负责中心纪检监察、思想宣传和意识形态、政务公开、保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和公文处理、绩效考核、信访等工作。负责中心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拟订。承担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之间阶段性汇报、沟通工作。承担中心培训、应急管理、安全、综治维稳、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22-84375020

2.综合业务科。负责区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咨询、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中小企业、重点企业等发展环境优化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区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服务。负责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参与区诚信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东丽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承担与天津市“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办公室沟通工作。负责对包联服务企业工作进行推动,对线上线下企业问题进行收集、转办及协调、解决。负责“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考核工作。承担产业扶贫等重点任务。

联系方式:022-84375039、022-84370485

3.价格认证科。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负责集体审议、重大疑难案件报告、价格认定工作流程及规范、价格认定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承担对涉案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审查工作。

联系方式:022-2497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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