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发改委2021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8 15:5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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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发改委2021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津粮调〔202113号)《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2114号)《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为农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津粮调〔202117号)要求,保障国家和我市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

二、检查内容

1.结合正在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和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积极适应收购市场的形势变化,根据今年秋粮收购形势特点,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秋粮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突出抓好市场化收购的监督检查。

2.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

3.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在粮食收购中做到现款结算,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高息”骗用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

4.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三、检查时间

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自9月底开始,至20223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认真落实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收购企业强化宗旨意识,紧贴售粮农民需求,强化措施、优化方式,切实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坑农害农行为。

(三)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要在东丽区人民政府官网广泛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引导收储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种粮农民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畅通诉求渠道,用好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相关检查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四)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要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规范使用全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将强化外部执法检查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粮食收购行为。

(五)有效形成监管合力。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检查情况,及时有效处理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对检查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应当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东丽区秋粮收购监督检查举报热线:84375394



东丽区发改委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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