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发改委关于对赵茉、王沄同志任职进行重新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19:3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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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区委编办《关于规范科级任职的工作提示》要求,结合区委编办、区委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网信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丽党编办20205),经我委党组第十八次会议讨论决定,重新对赵茉、王沄同志任职进行规范

赵茉同志任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副科长职;(任职时间自2022123日起计算不变

王沄同志任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329日起计算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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