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东丽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26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8.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9.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0.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1.本市区域指标车辆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2.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3.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200元罚款。 |
点位明细
附件:东丽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津汉线与北环铁路相交 |
2 |
津汉线与北环铁路相交北侧30米处 |
3 |
津滨大道与天万道交口 |
4 |
津滨大道与天万道交口东侧30米处 |
5 |
津滨大道与天万道交口西侧30米处 |
6 |
津滨大道东向西去往昆仑路海津大桥方向分流匝道处 |
7 |
兴农道(军粮城大街至丹霞路)路段 |
8 |
兴农道(金谷大街至民生路)路段 |
9 |
兴农道(金谷大街至杨台大街)路段 |
10 |
兴业道(军粮城中学门前)路段 |
11 |
津塘公路(军粮城轻轨站北侧)路段 |
12 |
东金路(军粮城轻轨站西侧)路段 |
13 |
兴盛路(三号路至银河大道)路段 |
14 |
兴盛路(三号路至逢春路)路段 |
15 |
津塘公路(合兴路至五经路)路段 |
16 |
卫国道(沙柳北路至雪莲路)路段 |
17 |
卫国道(贺兰路至云丽路)路段 |
18 |
卫国道(祁连路至云丽路)路段 |
19 |
卫国道(祁连路至博山道)路段 |
20 |
卫国道(登州路至国山路)路段 |
21 |
卫国道(外环东路至国山路)路段 |
22 |
津塘路(农行大厦门前)路段 |
23 |
东平路(津塘公路至旌智道)路段 |
24 |
卫国道(登州路至昆俞路)路段 |
25 |
惠民路(振华里小学西门门前)路段 |
26 |
沙柳北路(屿东城地铁站B口西侧)路段 |
启用时间
2025年8月11日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交警支队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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