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6:3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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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分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以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5年度,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16条,其中,通过市规划资源局政务网公开信息1186条,通过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9件,均系法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全年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4件,结果均为维持; 结转2024年行政复议结果1件,结果为纠正;共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信息公开发布前各环节严格把关,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发布规范严格审核公开发布信息内容压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规范使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网,明确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严格落实《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法律依据,助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参加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加强部门联动,对信息公开疑难件及时进行协调会商,提高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1

6

0

0

12

0

48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0

4

0

0

 8

0

2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1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9

0

0

0

3

0

18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0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33

1

0

0

1

0

35

(七)总计

471

6

0

0

12

0

4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0

0

5

0

0

1

0

1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东丽分局2025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件量总体持续增加,不规范申请件、复杂申请件也增加明显。在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中,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所涉及内容纷繁复杂,真实诉求会涉及履职、信访、咨询等其他内容,这对办理机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本年度结转的结果为纠正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系20248月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2024-239号),申请人在收到答复书后,于20249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审理机关认为我局未对申请人所申请的“东丽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航新路(商诚道-宏展道)下穿地铁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案卷”予以答复,于20251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2024-239号)并责令重新答复。在收到复议决定后,我局落实复议决定,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

针对上述问题,在日常做法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准确把握群众的需求,加强与律师沟通、与责任部门联动,加强内容审核。对一些较为复杂的申请案件,我们主动服务,通过电话沟通、及时发送补正告知等方法,力争通过耐心沟通,更进一步明确申请人所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程序合法、内容正确。
   
在思想方面:不断加强学习培训,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文件及相关案例,以案为鉴,深入钻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与业务科室强化沟通协调,提升办件效率,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答复周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分局在2025年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发出收费通知共1件,总金额490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件,总金额0元。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共4件,其中复议后诉讼3件,结果均为维持;直接起诉1件,结果为“其他结果”,“其他结果”原因为原告撤回诉讼申请,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中填写其他的情况,包含:申请人撤销申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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