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进行修订,并予以印发,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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