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金钟街出让三区(606)地块征收土地公告(大毕庄村)

发布时间:2021-03-05 15:1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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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20212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同意金钟出让三区(606)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函》(津规资源函[2021]89号)批准征收土地43.44521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金钟出让三区(606)地块

3.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南何庄村土地;       南:博明道;

西:祝捷路;             北:南何庄村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金钟街大毕庄村集体土地0.26237公顷(合3.9355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

0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

0

建设用地

0.26237

3.93555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0.26237

3.9355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223.50万元/公顷,计58.63969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不需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

六、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2021319日为止),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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