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金桥街向阳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天津市人民政府(津北公路)、南至向阳村土地、西至三合庄村土地、北至向阳村土地,面积约2.91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1年9月22日起,由东丽区金桥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9月22日至10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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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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