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公告(新兴村)

发布时间:2022-07-05 17:07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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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6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63号)批准征收土地12.23642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2、建设项目: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

    3、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金桥街道农民集体土地;南:新兴村土地;

西:天津市人民政府(津北公路);

北:天津市人民政府(津北公路);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新立街新兴村集体土地1.27588公顷(合19.1382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52718

7.90770

园地

0.03353

0.50295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09964

1.49460

建设用地

0.61553

9.23295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1.27588

19.13820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214.50万元/公顷,计273.67626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6人,其中劳动力17人。采取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

六、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村集体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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