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4〕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军粮城街山岭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司令部农场一分厂土地、南至山岭子村空地、西至东金路、北至山岭子村养殖坑塘,面积约0.440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8日起,由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8日至5月21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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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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