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5〕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军粮城街刘台新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天津滨海航空产业区(八平方)环东干道一和环东干道四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土地用途为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南至津北路、西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北至刘台新村土地面积约4.077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9月8日起,由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9日至9月22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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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00300
联系人:何昊天
联系电话:84858505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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