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东丽区2023年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5项“部分撤销取缔园区清理整治存在落实标准不高,长效整治不到位风险”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dlqgxj12@tj.gov.cn。
附表:东丽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东丽区工信局
2024年 2月5日
(联系人:姜维伟; 联系电话:84376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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