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公告(孔泉)

发布时间:2022-04-01 14:01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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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泉

因你(单位)在位于  东丽区华新街恒大名都馨园31-2-101西侧、南和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的行为,本机关依法于    2021       5       26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津丽华新街限拆字[2021]第22,经催告,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2021     12     25   日至  2022    6    25  ,对在位于  东丽区华新街恒大名都馨园31-2-101西侧、南和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建筑  实施强制拆除。

由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单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文号:津丽华新街强执[2021]第22号)。

本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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